该案背后,折射了在网络这种新的传播技术的冲击下,各方恐怕还没有准备好的社会和法律困境
在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被告上法庭之前,在搜索引擎输入栏键入“央视国际”、“侵权”这样的关键词,搜索到的内容无一不是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被侵权”。
然而,由于涉嫌侵权在网站上播放一部电视剧,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转身成为了被起诉的对象。起诉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的,是北京求索恒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这场官司背后,映射的是网络维权扯不断理还乱的艰难。
都是“热播剧”惹的祸
官司的源头,要从我国台湾地区拍摄的一部电视剧《意难忘》的热播说起。
2007年9月,中央电视台第八套频道每天在18点非黄金档播放两集《意难忘》,很多月份收视率超过2%,甚至一度超过该频道的黄金强档栏目的热播剧。
求索恒达公司认为,《意难忘》是一部城市爱情伦理片,节奏很适合家庭观看。随后,求索恒达公司经过调查推断,《意难忘》将成为网络影视剧中一部热播的作品。
事情的巧合在于,以往中央台在购置电视剧时,会将该剧的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并购入,而这次却没有购买《意难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这就给求索恒达公司一个机会,打算趁着央视热播的‘东风’买下《意难忘》的网络传播权。”求索恒达公司代理律师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求索恒达公司从2007年10月起,着手该部电视剧的网络版权的购买。
《意难忘》的独家中国大陆网络版权,已经由台湾映画事业有限公司转让给了北京橡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求索恒达公司和橡木公司于2007年11月签订合同,以561万元的价格(分3次付清),购得了《意难忘》中国大陆地区的网络版权。
购得中国大陆地区网络版权后,求索恒达公司立即与全国网络版权代理商取得联系,最终选择了云南、贵州、湖南等地6家代理商并签订了网络版权交易合同。
正当求索恒达公司准备在一买一卖之间坐收差价之利时,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的“横刀切入”让求索恒达公司“钱景”破碎。
当6家代理商与求索恒达公司签订了《意难忘》网络版权区域销售合同,在各自区域进行网络版权经营时,发现《意难忘》一剧竟然出现在了央视国际网站上。
求索恒达公司认为,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播出《意难忘》,导致获得该剧网络版权的6家区域代理商无法经营。于是,6家代理商纷纷要求与求索恒达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钱还没赚到,先面临索赔。”求索恒达公司代理律师说。
为了摆脱困境,求索恒达公司打电话给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希望寻求谈判,协商解决,但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没有给予答复。
前有橡木公司追讨余款,后有6家代理商要求赔偿,求索恒达公司上下两难。
2008年12月,求索恒达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侵犯了求索恒达公司对《意难忘》的网络版权,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2300万元,同时公开向求索恒达公司赔礼道歉。
“两撤三诉”皆因证据难收集
求索恒达公司代理律师在谈起这两年多的诉讼过程时,几次提到“我们一直在补足证据”。据了解,因为证据链条的不完整,求索恒达公司连连撤诉。
第一次起诉时,由于证据过多,求索恒达公司代理律师不得不借助手推车将证据拉入法庭。
开庭时,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在答辩词中以《意难忘》的权利人是台湾映画传播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而非求索恒达公司等原因为由,认为求索恒达公司没有权利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