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幾年的蘇丹紅、三聚氰胺到最近的植物奶油、樹膠冒充蜂膠等等,頻頻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斷刺激著人們的神經。肖永成提出,要加強追溯機制,對偽劣假冒商品一查到底,從刑法的層面加大處罰力度。
據悉,近期修改的刑法草案單獨列明瞭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犯罪。根據中國現行《刑法》,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按照修改後的草案,食品安全監管瀆職最高可處十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