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治焦点 > 热点新闻 >

男子冒充税务局副局长因信用卡诈骗罪获刑

时间:2019-04-25 17:2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江西省铅山县一男子冒充地方税务局副局长,伪造收入证明,办理信用卡并透支5万元。近日,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汪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查明,被告人汪某某于2014年1月17日假冒铅山县地方税务局鹅
  

 

    江西省铅山县一男子冒充地方税务局副局长,伪造收入证明,办理信用卡并透支5万元。近日,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汪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查明,被告人汪某某于2014年1月17日假冒铅山县地方税务局鹅湖分局的副局长,开具了一张伪造的盖有铅山县地方税务局鹅湖分局公章的收入证明,在邮政储蓄银行铅山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授信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卡号为:62×××77)。发卡后,被告人汪某某通过取现和套现的方式透支5万元人民币,截止2016年9月29日,被告人持有的该信用卡共欠不良余额61692.44元,其中本金为44742.12元,利息2531.42元,滞纳金14418.9元。在进入信用不良透支后,邮政储蓄银行铅山支行工作人员多次以书面、电话、短信催促被告人汪某某还款,但被告人汪某某均未还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属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关于其受逼迫办理信用卡透支还债及患有多种疾病应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汪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为了惩罚犯罪,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