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1月12日电 11月10日,辽宁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法医、文检两个专业项目作为全国首家省级检察院实验室顺利通过国家认可委复评审。对此次监督评审,辽宁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协调解决各项工作难题。高效、规范、扎实、严谨的工作得到了评审专家组的好评。
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托,11月10日,专家组当天通过材料审查、现场评审和考核等方式,对辽宁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全面评审。专家们认为,中心实验室在管理体系的制定、运行等方面都有较高水平,建设的速度和质量都比较高。
2009年8月23日,辽宁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文检两个个专业项目通过实验室认可的现场评审,是全国首家通过实验室认可的省级检察院。此后,辽宁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又在2010年和2011年顺利通过国家认可委的2次内审、2次管理评审,以及1次监督评审,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1次修订。针对内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各专业按照程序文件《不符合鉴定/检验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的具体要求,对全部不符合项及相关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认真落实整改,确保纠正措施的有效实施。
现场评审至今,辽宁省检察院技术处按照计划不断强化人员培训、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方法的查新、质量监督和控制、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本年度无错误鉴定,投诉为零,满意度调查表反馈表明委托单位对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服务均为满意。
通过此次国家实验室认可后的复评审,全面提高了辽宁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管理水平,提高了技术鉴定能力,为辽宁省检察业务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