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印发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公安部组织建设的外国人服务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预计2012年底开始应用。公安部已与22个部门和社会机构协商依托该平台进行信息共享的具体事宜。
2012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送国务院研究处理。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报告。
公安部在报告中介绍,2012年上半年,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关要求及工作实践,公安部就完善外国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研究提出意见,针对当前在华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建议完善出入境管理体制,整合管理资源,理顺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更有效地履行中央事权,提高出入境管理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三非”外国人问题的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议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外国人服务管理战略性和宏观性政策的研究制定,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提升外国人服务管理政策的决策力和执行力。
2012年6月,公安部对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部门间外国人服务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专项调研,进一步明确了服务管理信息共享的总体思路。
公安部表示,将按照逐一协商、稳步推进的思路,研究建立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加快推进部门间外国人服务管理信息共享工作。在此基础上,公安部将调整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共享信息数据加强对在华外国人全过程动态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