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有一名抑郁症病人,情绪低落想自杀,又对两名同事心结难消,竟想与其一起同归于尽,封门搬煤气,毒杀不成又想放火……谋杀失败后又欲跳楼自杀。近日,天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男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但因其作案时正处于抑郁症发病期间,属限制行为能力人,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了解,现年49岁的卢大军与受害人陈某及万某是同事,三人一起合住于天河区燕塘路某小区商品房。
2012年1月6日晚9时许,卢大军与陈某、万某喝茶聊天,直至凌晨1时许,陈、万二人回房睡觉。想起过去一年里,三人打牌时自己多次输了钱给陈、万二人,卢大军怀疑对方合伙骗自己的钱,心中很气愤,怎么也睡不着。
继而又想到陈、万二人春节会风风光光地坐飞机回家,而自己身体有病境遇不顺,卢大军便萌发了与二人一起死的念头。到了凌晨4时许,卢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决定开始行动。
随后卢大军先后开始放煤气,陈某闻到浓烈煤气味及时醒觉,立即冲出房门,与阻拦自己的卢大军一番拉扯,好容易逃出套房正门却发现打不开,随即返回所住房间的阳台关门后报警。
卢大军见势不妙,立即上前阻拦,而双方拉扯之下液化气瓶被从厅里推到卢大军睡的房间,卢便将自己房间的物品点燃。眼见火越烧越大,幸好很多警察赶来了,随即灭火并将卢当场抓获。见警察到场,卢大军很是沮丧,随即打算跳楼自杀,最后被警方和消防人员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