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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传递法律监督的正能量

时间:2012-09-24 13:21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和修改后刑诉法贯彻落实,充分展现新任省级检察长的风采,本报今日起推出喜迎党的十八大新任检察长访谈栏目,请7位新任省级检察长畅谈他们上任以来的治检新思想、新思路、新举措。 徐明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和修改后刑诉法贯彻落实,充分展现新任省级检察长的风采,本报今日起推出“喜迎党的十八大·新任检察长访谈”栏目,请7位新任省级检察长畅谈他们上任以来的治检新思想、新思路、新举措。

  徐明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男,汉族,1956年11月生,吉林省永吉县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入党,同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先后在长春市委政法委、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工作。1997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吉林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副检察长。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长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任吉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正厅级)。2012年1月,任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北国的初秋天高云淡,金风萧飒。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的办公室内,一盆青松苍翠而遒劲。秋日落霞余晖袅袅,访谈对话不疾不徐。 

  为非公经济雪中送炭 

  记者:从吉林到黑龙江,您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 

  徐明:没有。同是东北,这里的人情风物一样淳厚粗犷,很容易适应。就像这盆伴我多年的青松,来到黑土地,依然根深叶茂,砥砺从容。至于黑龙江的检察工作,前任为我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给我交了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 

  记者:履新9个多月,您如何完成角色转换?为黑龙江检察工作谋划了怎样的工作思路? 

  徐明:从副职到正职,视野必须更开阔,思维必须更周密,决策必须更果敢。长期在党政部门和政法部门工作,经过多岗位的磨炼,使我深切地体会到,作为一名检察长,重要的是把握方向,胸怀全局;积极履职,不辱使命;求真务实,创新发展。对法律规定的职责和高检院的工作要求,不打半点折扣。而对全省的工作,必须继承创新,突出特色。比如,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初我提出坚持打防控并举,坚持三个效果统一等“八个坚持”,认真处理好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等“五个关系”。在强化职能服务大局的过程中,我们选准了一个突破口:服务非公经济。 

  记者:黑龙江是农业大省,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为什么要把非公经济作为服务的重点呢? 

  徐明:雪中送炭吧。因为发展仍然是黑龙江的主要矛盾。虽然黑龙江国有经济比重较大,非公经济基础薄弱,但民营企业一直是吸收就业的主渠道,关乎民生民利与社会稳定。而民营经济在规范经营和自身成长性方面一直不太理想,因而对发展环境也最为敏感。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发挥职能,延伸触角,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检察机关率先启动这项工作,也有一个示范效应,可以带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 

  记者:把这些理念落实到工作中,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 

  徐明:没错。既要积极作为,又要依法办事,做到到位不越位,护航不护短,不断积聚法律监督的正能量。服务非公经济等“两新组织”,必须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千方百计帮助中小微企业脱困解难,促进健康发育成长。 

  记者:具体说来…… 

  徐明:为了了解企业诉求,掌握一手资料,年初我们省院分成8个组,到各地调研。我自己带队到牡丹江、鸡西等地走访了50余家民营企业,回来后立即与工商联召开座谈会,进一步从宏观上把握企业发展的现状与出路。27位代表委员为此贡献了真知灼见。在多方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确定了49家非公有制企业作为调研联系点,出台了省检察院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守则,制定了不准干扰企业经营,不准向企业安排人员,不准借机向企业吃拿卡要等“十不准”制度,以确保服务行为的规范有效,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这些努力,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了积极评价。 

  创新机制,迎接修改后刑诉法实施 

  记者:8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调研时,肯定了道里区检察院“四轮驱动”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的做法。本报重头报道后,读者认为,这样的典型也为其他基层院深化学习树立了标杆。 

  徐明:贯彻学习修改后刑诉法是提高检察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抓手。在思想上,必须切实强化“五个意识”,始终坚持“六个并重”和“四个推进”。在措施上,半年来,我们通过制订培训方案、组织学习培训、邀请名家授课和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确保衔接工作的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像道里区检察院这样,许多基层院在学习转化中,“对任何人都不放水”,注意学以致用,细化工作流程和机制保障,令人充满信心。 

  记者:这样的信心,肯定不仅仅来自于学习…… 

  徐明:当然,关键是要未雨绸缪,打通思路,打通机制,提高素质。为此我们采取干部下沉和互派两种方式,充实骨干力量,发挥示范作用,形成规模效应。具体地说,就是把上级院的骨干选派到一线,通过检力层层下沉,带动基层干警提高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自侦部门与刑检部门互派干部,轮换岗位,让公诉干警学习侦查,带动侦查干警强化证据意识,规范侦查取证;让侦查干警学习公诉,强化出庭意识,提高表达能力和质证能力,全面适应新的挑战。双向激活,带动整体素质提升。 

  记者:还有三个多月,修改后刑诉法就要施行了。过渡期内,如何做好工作衔接? 

  徐明:按照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的要求,特别是曹建明检察长来黑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下一步必须在搞好衔接和过渡上加大力度。对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和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性规定,在执法办案中应当立即贯彻执行;对修改后刑诉法有关限制司法权力、有利于保障当事人权利的规定,现在即可参照执行;对于新增加的对检察机关的授权性规定,要着手准备,但必须在修改后刑诉法正式实施后才能执行;对于现行制度规范要求比修改后刑诉法规定更为严格的,要坚持严格执行现行制度规范。这样做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从我省实际来看,要特别重视自侦案件的规范化。为此,我们要求全省198个检察院,年底前必须全程全面全部落实录音录像工作。凡是条件不具备的,或指定管辖,或办案暂缓。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抓紧完善在看守所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工作,确保办案安全,确保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深化主题教育,提高执法公信力 

  记者:根据高检院部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从8月开始进入对照检查阶段,10月将转入集中整改阶段。如何紧密结合黑龙江实际,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徐明:在思想上,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的要求,教育干警树立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措施上,要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统筹兼顾。要紧密结合活动的阶段性要求,有的放矢地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促进业务工作全面开展,以检察业务工作的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二是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省新建了500多个检察联络室,鼓励干警“接地气”,更加便捷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法治服务。三是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树立典型形象结合起来。通过身边人选身边人,身边人树身边人,身边人学身边人,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一年来,全省涌现了100多名先进典型和标兵,如同江县检察院控申科李明、伊春市金山屯区检察院检察长丁毅峰等英模的事迹都非常感人。四是通过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标准化管理,树立良好风气,注意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目前,黑龙江的检察工作发展势头良好。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都通过开展专项工作得到了有效惩治。 

  记者: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您认为检察工作应当如何适应新形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与新期待? 

  徐明:按照曹建明检察长在黑龙江调研时的要求,当前,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力做好当前的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做好当前的检察工作必须以曹建明检察长来黑龙江考察工作为动力,切实弘扬黑龙江检察机关崇德尚法、廉洁公正、胸怀全局、脚踏实地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敏感案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全力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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