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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安厅派高校驻校警官 排查校内不安定因素

时间:2012-09-21 14:4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9月20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在吉林财经大学举行全省公安机关派驻高校驻校警务联络官仪式,全面启动驻校警务联络官工作。仪式上,市、州公安机关主管局长与属地高校领导签订了警务安全协作书。 据了解,高校驻校警务联络官将履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协助高
  

       9月20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在吉林财经大学举行全省公安机关派驻高校驻校警务联络官仪式,全面启动驻校警务联络官工作。仪式上,市、州公安机关主管局长与属地高校领导签订了警务安全协作书。

  据了解,高校驻校警务联络官将履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协助高校内部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各类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对校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漏洞和隐患,避免发生因检查和防范不到位而发生威胁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事)件。会同高校安全保卫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校内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督促、指导高校安全保卫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指导高校不断充实人防力量、加强物防建设、完善技防设施,确保高校安全保卫专门队伍和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切实发挥有效作用。走进课堂、走进社团、走进师生中间,向高校师生宣讲公共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宣讲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政策,普及法律知识,让高校师生知法懂法。指导高校安全保卫部门经常开展校内不安定因素排查工作,要注意发现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组织排查校内的各类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置和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确保高校安全稳定。对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驻校警务联络官要在案发第一时间到场,与高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同志共同维护好案发现场治安秩序、保护好案发现场,同时迅速将案情报告辖区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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