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仁寿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经该县编办批准日前成立,至此,四川省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机构从2005年的1个增加到目前的31个,该省22个市级检察院中13个在辖区内成立了专门机构,共有400余名工作人员专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近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立足自身实际,从机构建设入手,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初步形成“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各级院挑选政治、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人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他们立足检察职能,从规范办案、注重帮教、重在预防三大环节入手,形成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亲情会见、社会调查、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刑事和解、分案起诉、不捕不诉帮教、社区矫正监督、快速办理、量刑建议、庭审教育、诉后帮教等工作制度。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分案起诉、三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旺苍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污点限制公开等制度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在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化建设的同时,四川省检察机关还注重与其他政法机关、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力量协作配合,建立相关职能部门配套工作机制和相关公益性组织联动机制,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年来,该省检察机关不捕涉罪未成年人3924人,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8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