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常纪文建议加快立法
拦狗行为合理不合法
拦狗事件已经在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引发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运狗,因为有市场,有需求。在很多地方如韩国,食用狗肉是一种风俗,是其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但客观上被部分人认为是不人道的。我们要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首先,人类的生存发展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蛋白质为支撑,通过鸡鸭鱼羊等肉食获取是最直接的途径。以食用狗肉为例,没有打防疫针的狗肉可能有狂犬病,不能食用,而打了狂犬疫苗的狗也是不能吃的,疫苗本身对身体有害。所以说,反对吃狗肉从这一点上来说是有道理的。其次,猫、狗等已经科学证明是有情感的动物,可以和人类沟通,一些猫、狗的智力可以达到人类七岁的水平。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反对从情感上是可以接受可以理解的。 回到拦狗这件事情上,有报道说,被运载的狗中间有像哈士奇这样的宠物狗,因此有人质疑其检疫证的真假,对执法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进行批评。我认为不应该指责任何一方,不能说执法者不作为。也许办理检疫证的过程可能有敷衍或不够严格,但在运输者持有合格证件的情况下,执法者应当予以放行。 事实上,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拦狗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但法律有滞后性,像过去的投机倒把罪被取消也是这个道理。动物保护主义者的行为是符合时代要求,合理不合法的。试问,如果法律对相关事件有规定,他们还会去拦狗么?所以,当务之急是应该通过立法来完善,既要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又要保证人的安全。法律既要保护有关部门有关人士的利益,也应当保护其他人的情感,使得各方得到平衡。 2009年,我们发出动物保护法征求意见稿,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新的进展,我很失望,但又充满了期望。动物保护不是一个狭隘的观念,必要的食物摄取是可以的,但要人道地去屠宰,对一些高智商的动物不需要宰杀。为此,动物保护主体部门如畜牧业监管部门农业部、公安执法部门应当有所作为。 运狗车环境恶劣,狗的健康状况堪忧,除疑似犬瘟热症状外,还有的尾巴夹断生蛆,奄奄一息。 亲历者讲述: 京沈高速卢龙服务区拦车救狗
7月24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外,记者见到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的负责人张先生,张先生讲述了7月19日小动物保护志愿者在京沈高速卢龙服务区内拦车救狗的具体过程。 7月19日,张先生接到一名志愿者的电话,说在京沈高速公路上发现了一辆车牌为“辽AWP4××”装有200只狗左右的运狗车,车上的狗健康状况堪忧,明显有犬瘟热的迹象,他已经驾车去救这些狗了,希望得到援助。当时张先生担心志愿者的安全,就打电话给天津的动保俱乐部,让他们追上去,并开始发微博求助。 志愿者与天津动保俱乐部的成员边追边报警说怀疑有一辆非法运狗车,在一个小时后追到运狗车,运狗车在高速路边慢慢停了下来。晚8时左右,在双方交涉时高速交警来了,将运狗车疏导至京沈高速卢龙服务区。警察将双方的驾驶证扣押,双方处于僵持状态。此时大量的志愿者陆陆续续赶到,将运狗车围起来。 志愿者打电话给当地的动物检疫部门,河北省卢龙县动物检疫站的检疫人员来到现场,看了狗贩提供的一张检疫证明,称检疫证明合格,说他们是合法的,可以放行了。 志愿者称,车内发现已经有疑似犬瘟热症状的狗,但卢龙县动物检疫站不对狗进行检测,甚至都没看车里的狗,也不让志愿者测试。车里的狗健康状况堪忧,除犬瘟热症状外,还有尾巴夹断生蛆的奄奄一息的狗;什么狗都有,还有疑似盗抢的德牧和藏獒。“犬瘟热类似于SARS,狗患上以后存活率在30%,非常难治,症状为脓鼻涕浓眼屎,病毒伤害神经,导致浑身抽搐。”张先生说,“协会致电农业部兽医局检疫监督处,求证对这种监督性的二次检疫的程序要求,农业部官员说,需要对犬只的健康状况进行观察,而且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动物检疫证明上注明的犬只数量必须跟实际运输数量相符合,否则就是违规,而卢龙县动检站没有清点数量。” 为核实情况,记者于7月25日电话联系卢龙县动物检疫站禽畜检疫及监督科,接电话者承认对运狗车做过检疫,但是完全不理会记者对检疫过程的提问,说“政府让我们怎么检疫我们就怎么检疫,具体怎么检疫你们管不着”,让记者“去问政府”,完全拒绝正面回应此事,并且不等记者说完就挂掉了电话。 7月19日晚12时左右,现场的志愿者打电话说有一辆载有大约500只狗的运狗车进入服务区加油,车上狗的状况和第一车类似甚至更差,志愿者在阻拦第二辆车时,由于注意力分散,第一辆车在20日凌晨1点30分左右驶离服务区。高速交警称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没有阻拦。现场的人便将第二辆车围住,张先生于凌晨3点左右到达。终于耗到天亮,志愿者在忙碌着给狗车搭防晒网,并想办法给狗喂水。此时,卢龙县动物检疫站的人又来了一趟,张先生追上去问“你们检疫了吗,怎么检疫的”?对方说“怎么检疫的不用你管”,之后匆匆离开。 7月20日9点30分,第一辆车的车主带来十多名满是文身的人员来到现场,对方要求志愿者将车挪开,不然就撞车打人,并开始与男志愿者发生肢体冲突。来自唐山、北京的两名女志愿者躺在运狗车的前面试图阻止车离开。但为了和平解决此事,志愿者最终只能将车挪开,第二辆运狗车于20日上午10时左右驶离服务区。 最后,张先生说:“我们拦车救狗的最终目的是希望能够推动立法,推动全民保护动物意识的提高。志愿者不是激进的动物保护者,我自己也反对高速公路上拦车,我们决定改变我们的保护方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教授、文化学者
乔新生:解决文化冲突应学会求同存异
数千年来,人类为了贪婪而杀戮,为了仇恨而战争。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人们为自己的贪婪编制了各种各样的理由,因此,杀戮不再是贪婪,而是为了文明,战争不再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保护文明。西方学者把人类的冲突归结于文明的冲突,这不仅掩盖了贪婪和仇恨的真相,而且是对文明的亵渎。 其实,文明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发现、相互包容的过程。人类文明发展史是一个多元文化形态相互接近、互相融合的历史。如果不尊重人类文明发展的规律,而奉行文化沙文主义,那么,就会引发一系列的冲突。当年韩国举办世界奥运会,西方国家的新闻媒体连篇累牍批评韩国吃狗肉的习俗,认为这是一种不文明的表现。中国一些动物福利主义者鹦鹉学舌,为了保护自己宠爱的动物,不惜与他人发生冲突。这是打着文明的旗号践踏文明的表现,也是打着动物保护的旗帜侵犯人权的行为。 从人类中心主义到地球生态主义,人们对自身所处的环境认识不断发生变化。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人类只不过是生物链条上重要一环,人类存在是人类实现自身价值的基础,但是,人类存在必须以保护动植物多样性为前提。如果失去了动植物的多样性,地球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人类也会面临生存的危机。正因为如此,在关注人类自身价值实现的同时,必须关注地球上其他动植物生存的必要性,并且千方百计地采取措施,保护这个脆弱的星球。这种悲天悯人的生态主义观念,不仅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同时也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但是,总有一些人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强调冲突而不是妥协,强调相互排斥而不是互相融合。他们在强调动物保护福利重要性的同时,忘记了人类存在的价值;他们在保护传统饮食文化的同时,却忘记了人类饮食文化发展的必要性。他们总是把人类自身价值的实现与其他动植物存在看做是一种紧张关系,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千方百计地放大这种紧张关系,希望以此来彰显自己的存在,强化自己的价值理念。这是一种典型的带有侵略性质的文化价值观,它会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紧张而不是和谐,它会让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变得更加艰难。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典型的农耕文化,这一点在饮食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不同民族在选取赖于果腹的食物时,往往就地取材,并且根据当地气候环境的变化,逐渐形成自己的饮食习惯。这种数千年来积淀下来的饮食文化,不会因为进入工业化社会而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也不会因为世界文明的融合而彻底消失。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实际上就是尊重传统,就是尊重不同民族的生活习俗。到某些动物福利保护组织把动物保护主义作为武器,不断地刺向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时候,他们其实已经背离了文明发展的方向,朝着冲突的危险道路前进。 当然,传统饮食文化并非是科学的饮食文化。人类随着价值观念的改变,会不断地形成新的饮食文化。我们可以采用相互尊重、互相借鉴的方式,在潜移默化之中改变他人的饮食习惯,但是,我们不能用暴力的方式,强迫他人改变自己的传统习俗。动物福利保护主义者存在的问题就在于,希望用现代刚性的法律,以国家的强制力来改变长期形成的饮食习惯,而忘记了法律本身必须包含着多数人的意志。如果法律规范缺乏共识,那么,这样的法律非但不能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反而会成为引发文明冲突的导火索。 多年以前,一位外国记者采访笔者,希望对中国动物福利保护政策发表意见。记得当时这位法国记者披露,自己曾经到河北一些农村进行暗访,对当地“活剥貂皮”的加工工艺感到诧异。他将自己采访拍摄到的影像资料带回欧洲,在主要新闻媒体反复播放,从而在欧洲掀起了反对中国动物制品的浪潮。欧盟国家甚至出台法律,禁止中国皮毛产品向这些国家出售。从表面上来看,这是打着动物福利保护的旗帜向中国施加压力,希望中国改变有关法律;但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以动物福利主义为借口,奉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 笔者不是一个文化悲观主义者,但也不是一个文化乐观主义者。文化是一种客观存在,无论人们是否认同,文化现象都不会消失;无论人们是否认同传统的饮食习惯,这种根植于民族内心深处的传统习俗都不会发生改变。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反映出人类文明的发展水平;强调文化的相互包容,反映出人类对文明发展规律的尊重。 不可否认,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动物福利保护变成国家的法律条文,但这并不意味着文化的差异就此消失,相反的,法律在求同存异的过程中,会不断地强化不同文明之间的差异性。一些国家虽然颁布法律,强迫人们改变传统的饮食习惯,但是,却无法强迫人们改变对传统饮食的美好回忆和憧憬。在文化发展的道路上我们曾经走过弯路,今后在处理文化纠纷的时候,不仅要虚心学习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而且要仔细地揣摩其他国家对待不同文化的态度。不能因为盲目的东施效颦,而失去了自己的文化自信;也不能因为强调动物福利保护,而忘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元素。 中国正在进入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因此,在讨论有关文化问题的时候,一定要避免进行形而上学的分析,过分地强调不同价值判断之间的对立,各执一端,从而放大社会的紧张情绪。多元化社会的基本姿态是,在充分尊重他人权利的基础上,发挥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作用,在辩论中求同存异,在解释中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笔者反对任何采用暴力手段改变饮食习惯的做法,笔者也反对在制定动物福利保护法的过程中,过分强调对西方国家的路径依赖,因为那样做将会导致中国社会陷入四分五裂的状态,将会使中国在发展的过程中忘记了文化的自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