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厂其实是能够赚钱的,如果有机会重新再来,我一定能够做大做强!”一向以“干实业”著称的甑某,直到被警察抓获时,仍然这样辩解道。10日,德安县警方向社会通报了甑某、龚某夫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甑某和龚某自2004年以来,先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979万元。
甑某和龚某10年前从德安县农村来到县城创业,通过一番努力,创办了一家生产医用敷料产品的小作坊。2003年9月,德安县成立工业园区,甑某夫妇的小作坊成功进入工业园区,成立了医材公司。
起初的经营还比较顺利,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活动资金短缺成了摆在夫妻二人面前的一个大问题。
2004年7月19日,抱着试一试的态度,龚某找到自己的表弟余某,称近期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希望余某能够借点钱给她,并说:“你把钱放在我这里,绝对比你存银行强,你看我厂子效益这么好,如果你帮我渡过难关,我是不会亏待你的!”余某一看是自己的表姐,又经营着这么大的一个厂子,就毫不犹豫地借了龚某两万元。此后,甑某夫妇又以承诺支付一定利息的方式,相继从一些亲戚朋友手中借到一些资金。
但是,这些资金丝毫未能给医材厂带来好转,相反,由于相继发生了产品质量不合格、滞销等原因,经营压力越来越大。为了挽回亏损,甑某夫妇决定加大对企业的投入。可是,钱从哪里来呢?有了前面借款成功的经验,甑某夫妇认定,只要付出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凭借着自身良好的社会关系,向民间借款应该不难。
2005年10月,甑某找到公务员张某借款。张某平常与甑某私交甚笃,对甑某创办的医材公司也有所了解,认为甑某有身份、有地位、有产业,借款给他归还是不成问题的,于是张某先后分三次借给甑某26.5万元。双方约定,甑某以月息1.5%~1.8%支付利息给张某。开始,甑某十分守信用,每到月末,龚某都会准时将利息打到张某账上。
钱来得这么容易,张某还不忘帮一把朋友。2005年12月,经张某介绍,甑某以承诺按月息1.5%~1.8%支付利息的方式,先后五次从华某处借款18.569万元。
一时间,只要把钱放在“甑总”那里投资,就能稳赚钱的说法在民间不胫而走,一些有闲钱的人都愿意把钱借给“甑总”。
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国家的经济政策也随之调整,银根逐渐紧缩,银行贷款日益困难。正常的贷款少了,甑某的公司处境更加艰难,而且甑某还要支付银行到期贷款和民间借款的利息,重压之下,甑某想到了“高利贷”。
2007年4月,甑某、龚某二人找到姜某,以承诺按月息3%~6%支付利息的方式,先后4次从姜某处借款50万元;2007年7月,甑某以承诺按月息4%~5%支付利息的方式,先后9次从袁某处借款共计360万元;2008年4月,甑某找到丁某,以承诺按月息2%~2.5%支付利息的方式,先后分11次从丁某处借款233.7万元……
就这样,从2007年至2011年,甑某夫妇采取高额利息回报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000多万元。夫妻二人“拆东墙、补西墙”,将资金用于偿还高额的利息和公司的生产投入,直到2011年下半年资金链断裂,事情才暴露出来。
2011年底,对于甑某、龚某来说是一个噩梦。在这个冬天,他们再也没有能力支付像滚雪球一样增加的高额利息了,公司经营也陷入了瘫痪。这种情况下,夫妻二人还故作镇静,先后伪造多份公司盈利证明骗取银行贷款,同时还透支了多张信用卡,用于归还小部分和自己要好的亲戚朋友的借款与利息。
做完了这一切后,二人开始了“跑路”逃亡的生活。
2011年12月26日,指望着靠“甑总”发财的张某、马某、吴某、焦某等人在发现“甑总”的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后,这才如梦方醒,先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2012年2月10日,德安警方在广东肇庆市某出租屋内将二人成功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