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闭幕 与会代表就腐败犯罪资产追回建言献策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28日上午闭幕。近百名来自亚洲、欧洲、美洲和非洲的反贪机构代表、反腐败国际组织代表及反腐败领域的专家学者分别在研讨会上作主旨演讲和专题发言。 与会代表分别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关腐败犯罪资产转移的预防和侦查、直接追回资产的机制、国际合作追回资产、资产没收、资产处置和返回及双边、多边合作等资产追回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如,拓宽资产追回国际合作途径,积极参与联合国与世界银行“追回被盗资产倡议”;加强对各国、各地区反贪机构开展监测、预防、侦查、辨认、追缴和返还的技术支持和司法协助;加强对反腐败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资产追回国际合作的效率和水平,等等。 与会代表认为,腐败犯罪资金跨境转移隐蔽性强,流动环节多,追缴难度大,各国、各地区反贪机构要全面落实《公约》要求,深化双边和多边执法合作,充分发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平台作用,在信息交换、技术支持和司法协助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最大限度地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拒绝为跨国腐败犯罪提供庇护。同时,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的法律程序复杂,各国、各地区法律制度的差异,使得资产追回面临较大困难和不确定性。应尽快完善国内立法,积极做好国内法与《公约》的衔接,减少请求国和被请求国之间的法律障碍,促进资产追回国际合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