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刘赘衡窜至湖南郴州永兴县,以买煤为幌子认识了刘检,谎称购买炸药炸山建房,要刘检帮其购买炸药雷管。刘检找到李孝,私自从李手中购得炸药电雷管,再卖给刘赘衡。
今年6月,刘从广州窜到长沙,在租住的芙蓉区荷花园社区民房内自行组装了炸药装置,并携带炸药装置多次到国税东屯渡分局,伺机实施爆炸未果。
7月30日下午,刘再携自制遥控炸药装置窜至国税东屯渡税务分局,趁工作人员开会之机,将炸药放置在三楼会议室门外墙边。当日16时39分许,刘遥控引爆炸药,致被害人彭涛、罗某某两人当场死亡,另两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伤。刘引爆后趁乱逃离现场。8月8日,公安机关在广西全州一出租屋内将刘赘衡抓获。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法庭审理后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择期宣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