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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造林工程大肆贪污受贿 林业局长获刑16年

时间:2011-05-12 16:3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借造林工程收受钱财不分巨细虚构供苗合同套取国家专项资金 小树苗绊倒林业局长 身为县林业局长,却将黑手伸向造林工程,借造林工程大肆贪污受贿,最终落入法网。日前,记者从云南省检察院获悉,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
    法庭还认为,刘德富主动供述了检察机关未掌握其贪污和受贿的犯罪事实,依法属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刘德富的亲属退缴了刘德富受贿和贪污所得的全部赃款,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庭判决被告人刘德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总合刑期1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刘德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案外人语

  很难说清江川县林业局的日常开支以及接待费、车辆修理费到了无法正常运转的地步,但刘德富涉案的情形披露出这样的事实——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来处理上述开支。

  值得注意的是,如此决定并非“一把手”刘德富的个人专断,而是经过“阳光”操作,“在得到单位其他领导的同意”后执行的。于是,便有了该单位人员找饭店老板、汽车修理厂老板、香烟销售商老板与县林业局签订虚假的供苗合同及虚假的苗木验收意见,指使老板们以购买苗款的名义到税务局虚开发票,这一切操作可谓来自局领导的“共识”。

  人们要问:达成共识的“其他领导”,一点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吗?(储皖中 施怀基 黄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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