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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农民状告县政府违规发土地使用证 终审获胜诉

时间:2011-05-12 16:3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在河南省南阳市,国家级贫困县而且又人多地少的该市社旗县人民政府在为村民的土地登记行政管理事务中,竟超越职权,违法为村民个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今天,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县政府败诉,其违
    因此,一审法院撤销该证并无不妥,中院予以维持。王世海、王万乾称于2010年5月6日民事案件庭审中才得知该颁证行为即提起行政诉讼,并未超过起诉期限。

  为此,上诉人王振业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中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王振业负担”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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