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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亲信成能人 累犯诈骗钱财

时间:2015-05-21 13:03来源:上海刑事辩护网 点击:
刑满释放不悔改,冒充领导亲信来骗财,骗后结果再获刑,从重处罚二进宫。2015年5月15日,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宋某系一名无正当职业的游民,好吃懒
  

 刑满释放不悔改,冒充领导亲信来骗财,骗后结果再获刑,从重处罚二进宫。2015年5月15日,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宋某系一名无正当职业的游民,好吃懒做,不思进取。其曾于2011年初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14年初刑满释放。

出狱后,被告人宋某仍不思悔改,天天做着如何发财的美梦,并到处去打听一些高层领导的详细情况,以此来行骗获取钱财。

  被告人宋某使用假名“郭忠”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被害人夏某,并得知其很想让儿子去当兵,但因种种原因而未成。2014年10月20日17时许,被告人宋某向夏某介绍并渗透,自称姑父“孙某”是沈阳武警总队的一个原领导,有能力帮其儿子办理当兵事宜。

  在得到被害人夏某信任后,被告人宋某便于次日在大庆高新区一饭店内向夏某索要办事费10000元。后因被害人夏某儿子未当上兵而感觉自己被骗,便当即报案而案发。

  案发后,被告人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将扣押的赃款6500元返还给被害人,其余赃款已被其挥霍。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帮助他人办理当兵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其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当庭自愿认罪,部分赃款已退赔,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上述犯罪事实,并依据量刑规范化标准,故法院对其作出有期徒刑十个月的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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